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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7-06-08 23:01   审核人:   (点击: )

2017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 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 8号)精神,做好我校2017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创新能力,自即日起组织2017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本次科研类项目申报类别包括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提升3个大类,协同创新中心等12个小类,具体类别见表1,要求各位老师按照小类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为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类项目的申报应符合表1中列出的条件。

2.申报人有在研尚未完成结题的“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子类中所属小类项目的,本次不能再申报该子类项目;申报人有在研尚未完成结题平台类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学科、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的,本次不能再申报平台类项目。

3.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

(三)其他工作要求与说明

1.请各部门务必在广泛动员组织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正常程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对各小类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请各教学单位将推荐项目名单汇总表(要求按照各小类进行项目排序)、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于2016113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zhzkyc@126.com

3.通知附件1为推荐项目名单汇总表和各类项目的申报书。

如有不明,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32082163  32083015

二、教学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本次教学类项目按照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等3个大类,协同育人平台等11个子类、协同育人中心等16个小类组织申报,见表2各位老师按照小类进行申报

各小类项目的建设内容参见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创新强校工程”人才培养(本科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本次“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建设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 各教学单位要紧密结合逐步开展本科教育的办学实际(目前已经获得批准的本科专业和学校的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强化以专业建设为主线,统领各类别教学项目的布局设计,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项目建设原则,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有机组织各类项目的统筹申报。

2. 为扩大“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给予学生的受益面,结合我校本科专业教育逐步展开的实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和孵化基地项目、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同时面向本、专科教育开放(其中面向本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主),其余类别的项目只接受针对正式获批本科专业进行的申报。

3. 申报规划教材的,其课程名称及编号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一致,并且一般应为必修课程;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团队成员应不少于5名,且为非应届毕业生。申报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尽可能是面向全校学生或者多专业学生的竞赛项目。以面向本科生为主的竞赛项目,可侧重选择学科竞赛类的项目;以面向专科生为主的竞赛项目,可侧重选择技能比赛类的项目。

4. 本次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优先考虑以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围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为主题的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优先考虑围绕支撑已立项的专业、平台(基地)类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选题的教改项目。

5. 为确保项目的申报质量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类项目的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协同育人平台、专业类、实践教学类、综合改革类、专项人才培养类、创新创业类项目中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研制项目,以及其他自主建设项目子类中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专业认证、学科专业竞赛等项目,原则上应由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系、职能部门的领导或者专业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规划教材、重点通识课程(选修)建设项目,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受职称、职务和学位的限制。鼓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课程主讲教师申报精品开放课程、重点通识课程(选修)、规划教材等建设项目;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6. 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项目,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

7. 每位申报人可至多申报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项,除此之外,属于其他类别的项目总共可最多申报1项。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现有在研尚未完成结题的各类教学类项目(不含2016年度已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本次不再接受其项目申报。

8. 各类项目的其他有关申报事项和具体要求详见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创新强校工程”人才培养(本科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三)其他工作要求与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广泛动员组织申报的基础上,按照正常程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对各小类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请各教学单位将推荐项目名单汇总表(要求按照各小类进行项目排序)、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于2016113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

3.推荐项目名单汇总表和各类项目的申报书,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朝博  夏新海    联系电话:32082178

三、其他说明

2017年人才引进项目同期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请于人事处联系。

创新强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22

附件【200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要点.ppt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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